加入收藏 收藏网站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成人高考网 - 分省成考 - 湖南成考 - 正文

 
湖南工程学院函授教育管理办法
来源:湖南工程学院 2010-3-9 编辑:yangmeiling 【字体:小 大】
湖南工程学院函授教育管理办法

关于函授教育管理办法

  函授教育属于成人高等教育,在整个办学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并充分发挥函授的特点和优势。为了规范函授教育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院成教处负责全院函授教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校外设立若干函授站(点)。
  第二条 函授站是学院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机构。
  第三条 函授站的建立需学院与函授站所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履行的职责,并经设站单位所在地市教委批准。函授站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学院成教处的领导,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函授站长会议并定期派人到各站指导工作。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函授站:有函授教育的迫切需要和强烈愿望,有稳定、充足的生源;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有必要的经费保证。条件不完备的可建立函授点。
  第四条 函授站设站长一人,专(兼)干1~2人,站长由设站单位提名,报学院批准。根据工作情况,学院有权撤站或建议撤换管理人员,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解决,独立户头,专款专用,应上交学院的经费,必须在开学后十天内全部交清。函授站可根据本站的实际,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二)招 生
  第五条 招生计划确定后,函授站应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及考生考前复习。
  第六条 函授站(点)接收录取新生的报到。
  (三)教师聘请
  第七条 教师由函授站于前一学期提出,并将教师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职称聘书复印件造册,上报学院成教处,由学院审定聘请。
  第八条 部分专业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四)教学组织
  第九条 函授站应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应以做一个合格大学生为中心,进行培养目标教育,应向学生介绍专业及其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学生掌握函授的学习特点及规律。
  第十条 教学计划及教材由学院提供。
  第十一条 严密教学过程组织。各主要教学环节,包括自学、面授、辅导答疑、作业、实验、实习、考试、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答辨等,应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管理,保证每个教学环节的效果。自学、面授和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应特别注意抓好。
  (五)学 籍
  第十二条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教育厅审批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指定的函授站办理入学手续,由学院到省教育厅注册后,才能取得学籍。已录取的考生因特殊原因在短期内不能入学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到省教育厅办理入学手续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已入学的学生每学年办理一次注册手续。不交清学费者,不予注册。学费标准由学院按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每学年函授站必须上报一次学生人数,更改情况须报表给学院。
  第十三条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擅自缺考和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该课程作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凡补考成绩应注明“补考”字样。每学期期末,函授站必须将成绩登记表分班报学院。
  不参加面授、实验、实习和不交作业的学生,均不准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
  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采取个人小结,学生所在函授站写出评语,学院成教处签署意见。对犯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它违纪错误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其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 学生学完本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及格,准予升级。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规定决定补考和留、降级或退学。
  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则每个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十五条 学生一经注册,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如确有特殊正当理由,应按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因病或其它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本人向函授站提出休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可休学一年,逾期不复学者,作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函授站可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毕业时,评选校“优秀毕业生”一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可视其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以下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察看期间有明显进步者,可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奖励与处分材料寄给所在单位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经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
  毕业时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一年内按学校规定进行补考,及格者换发补考当年的毕业证书。
  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可发给相应学习年限的肄业证书。
  学院不能向毕业证书遗失者补发毕业证书。开具“毕(肄)业证明书”须由遗失毕业证书本人向函授站提出申请,学院查实后给予办理。“毕业证明书”由学院印刷,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近照,盖学院印章并编号,“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

湖南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处
2001年3月5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资料库
    ·2010年新设置的高校本科专业名单
    ·2010年新设置的高校医学专科专业名单
    ·2010年可以开展网络教育招生的试点高校
    ·2010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10年河北省高校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10年天津市院校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09年福建省高校新增本科专业名单2010
    ·2010年湖南省各院校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10年吉林省高校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10年四川大学本科新增专业一览
    ·2010年可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名
    ·2009-2010年中国大学人文社科创新竞争力
    ·2009-2010年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行
    ·2009-2010年民办院校竞争力排行榜
    ·2009-2010年一般大学竞争力排行榜
    ·2009-2010年综合竞争力排行榜——重点大
    ·2009-2010年大学教育地区竞争力排行榜
    ·2009-2010年中国大学分专业排行榜——哲
    ·2010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10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10
    ·1955-200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人数最多
    ·1955-2009年当选中国两院院士人数最多的
    ·1978-2009年获国家重大社科奖励最多的十
    ·1978-2009年获国家重大科技奖励最多的十
    ·毕业生当选中国两院院士人数最多的十大
    ·毕业生当选中国杰出政治家人数最多的十
    ·毕业生担任上市公司等CEO人数最多的十大
    ·2010年中国星级大学单项排名
    ·2010中国各地区大学星级排名
    ·2010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六百强公布
    ·2009中国大学法学排行榜前100名
    ·第五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9年世界大学排名100强名单
    ·第四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9年工程院院士所在地区分布
    ·2010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单76所
    ·台湾拟承认学历的41所大陆高校名单
    ·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名单
    ·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
    ·2009中国大学自然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哲学20强
    ·2009中国大学医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文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社会科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农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历史学50强
    ·2009中国大学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教育学60强
    ·2009中国大学管理学100强
    ·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
    ·2009年中国大学经济学100强高校名单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西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陕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甘肃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青海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宁夏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新疆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
    ·北京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天津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河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吉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内蒙古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山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辽宁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黑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
    ·上海市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江苏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浙江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校名
    ·安徽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福建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江西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山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河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湖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湖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广东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广西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海南省2009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普通高

    综合资讯
    分省成考山东成考   江西成考   安徽成考   北京成考   重庆成考   上海成考   广东成考   河南成考   湖北成考   天津成考
    山西成考   新疆成考   陕西成考   河北成考   黑龙江成考   宁夏成考   内蒙古成考   四川成考   江苏成考   贵州成考
    甘肃成考   云南成考   西藏成考   辽宁成考   广西成考   青海成考   海南成考   湖南成考   浙江成考   吉林成考
    福建成考
    成绩查询
    录取查询
    录取分数线
    报考指南
    招生简章
    模拟试题
    试题答案
    成人学士学位
    考试辅导